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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市第十二中学教师张某违规从教问题的通报-焦点速递
来源:第一媒体      时间:2023-04-27 17:27:59

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,各县(区)教育局,市直属各学校(幼儿园),各民办学校:

为强化我市师德师风建设,市教育局制发了《本溪市中小学校教师违规从教行为处理暂行办法》、《本溪市教育行业失信教师惩处细则》,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。现将近期1名在职教师违规从教问题查处情况通报如下。


【资料图】

2023年4月22日,市教育局在常态化整治检查中发现市第十二中学教师张某与本班10余名学生共同出现在消防华夏小区一培训机构自习室。经调查取证,张某承认确于该地点违规参与学生校外自习活动。张某置纪律规矩于不顾,承诺不守诺、僭越师德底线,其行为违背了“双减”规定,影响了教育教学秩序,损害了教师队伍形象,对学校日常管理造成了负面影响。依据《本溪市中小学校教师违规从教行为处理暂行办法》相关规定,经市教育局党组研究,决定给予张某以下处分:

1.降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处分,由七级降为十级,当年业务考核为不合格,其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重新确定。

2.处分期内(两年)每年取消其1个月基本工资额度绩效,扣发其24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补贴,处分期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(评审)。

3.调离市十二中学到郊区同类学校工作,三年内不得重新调转,取消其5年内评优评先及申报人才计划资格。

4.列入失信惩处教师名单(两年),停止其两年教学工作,从事学校辅助性工作,惩处期内不得参与我市各级各类招生考试工作,学校每年对其进行一次综合考核,考核不达标延长失信惩处期限。

该违规从教问题的出现,反映出市第十二中学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压得不实,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。给予市第十二中学党政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,取消学校及上述人员2023年各类荣誉评定资格,责令作出书面检讨。

全市教育行政部门、各中小学校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队伍管理的的首要任务,加强组织领导,压实工作责任,要求广大教师认清当前形势,坚守师德师风底线,争做“四有”好教师。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坚决实行“零容忍”,主动公开投诉举报电话,构建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管体系,紧盯周末、节假日、寒暑假等重要时段,加强常态化巡查检查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、通报一起、绝不姑息,持续净化教书育人生态。各县(区)教育局、直属各学校要立即把本通报传达至每一名教职工,传达落实情况于5月5日下班前上报市教育局(联系电话:42805951,邮箱:bxsjyjgfb@163.com)

本溪市教育局

2023年4月27日

监制/石琢

审核/陈道旺

责编/温彦宇

编辑/梁诗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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